
亞里斯多德的道德理論,像他的老師柏拉圖一樣,重視德性(virtue)的探究。循德性的人生與某人的幸福是一致的。在《尼各馬克倫理學》的第一卷,他首先探討了幸福是什麼,然而什麼是幸福? 在《尼各馬克倫理學》的第十卷,他說,幸福與我們靈魂的最好的那部分一致,而且在行為上一致。什麼意思呢? 換言之,當我們思考一個行為如何如何的時候,我們運用的是人的某種特殊的智慧,那就是我們靈魂最好的那部分所獲得的。
Somehow,我們決定一項行為,或者考量我們的行為,這與考量我們的幸福人生有關,最好的智慧處理人與人的相處方式與做為的時候,就是正在考量一項政治上的行為。為什麼呢? 因為,我們思考的對象是具體的享受,是具體的快樂,在政治的作為上,最高的享受與快樂就像是榮譽、和德性。無論是科學家還是哲學家,都會研究這類的對象。
幸福、德性、榮譽,研究這些就是倫理學的工作。
>>> 即便我能知道有些幸福快樂可能會是empty的結果,好好的去尋找,找機會填補那些遺憾會修復的快樂,畢竟是沒有更像這種工作是我所期望的那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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