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於某些原因,我想寫寫自己對愛情麵包論的一些看法。
當某人為了愛情與麵包如何兼得,這類問題感到困惑難解時,
我會認為某人並非為了兼顧愛情與麵包而困惑,
而是某人被錯誤觀念引導而得出錯誤結論:魚與熊掌不可兼得。
當然這與孟子無關。
愛情與麵包根本毫無關連,真不知是誰那麼無聊總是把它們擺在一起問別人:愛情和麵包你要哪一個?
我修哲學概論的時候被問到這個問題,令我當場想翻桌,
這是甚麼蠢問題?
誰規定有了愛情就沒有麵包,有了麵包就沒有愛情,愛情多一點麵包少一點,麵包少一點愛情多一點?
讓某人願意付出的既不是為了追求愛情,也不是為了追求麵包,
而是意義。
所以,愛情麵包論可以丟掉了,親愛的朋友。
別為此自尋煩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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