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/30/2009

布迪厄(Pierre Bourdieu), 「場」(?)















寫這篇發文的想法從這件家具來的。Cappellini是義大利的家飾品牌, 早期於1946年是以建築別墅起家的, 1960年開始生產家具, 旗下有另外四個品牌分別製作不同用途的工業設計產品。我想, 聽過"紫牛"的人都不陌生一個概念, 就是"品牌"。品牌對個人而言代表自己的風格, 但類似於"personal", 私密性高過於一般人(men)。注重個人隱私和期望發展個人風格並不是看看流行而已, 透過自我存在會比較踏實, 也比較難。

布迪厄(1930-2002)是法國社會學家, 他對某些觀念的解讀深深影響傳播研究與政治研究, 例如習性(habitus), 場域(field), 象徵權力(symbolic power)。他最著名的書《秀異》(Distinction, 1979), 講述品味與鑑賞力與社會結構的關係, 也是對文化與權力研究而言很重要的書, 他引進藝術研究而奠定他心中「場域」的意義, 而他對「場域」的研究延伸則是《藝術的規則》(The Rules of Art, 1992)。

Habitus具有延續, 伴隨個人存活的實踐, habitus跟著某人而在感官經驗裡, 像是毛髮一樣自然但活生生的也會改變, 布迪厄看待habitus的方式是動態的觀察, 他認為habitus是實踐+再現(?)的生產過程, 我已經舉過毛髮的例子, 不過看待毛髮和看待habitus有點不同, 我們自己必須決定habitus, 這件事顯得個人在存活這方面變得複雜, 我們對於思想與知覺、行動的連串過程難以真正掌握, 即便在這麼不清楚的情況下, 我們仍然不會跳出habitus固定的方式, 那是我們認識自己的一種途徑

Habitus對布迪厄的理論而言, 像是調節行動的系統機制, 它一方面由集體之中形成, 另一方面由個人行動實踐。這個關係類比到個人與社會似乎很合理, 接著布迪厄發展出他對社會結構的理論, 一個重要觀念, 也就是「場」。套用對habitus的理解, 個人的habitus在社會裡的實踐, 假如此模式建立在一群人的行動, 就形成簡單的社會網絡, 也就是一種habitus與其他habitus互動的關係, 眾多動態的habitus就成為「場」。

建立「場」的觀念之後, 我們便要深入檢查社會結構的複雜面貌。通常感受到社會結構的人, 不會因為看到其他更美或更金碧輝煌的生活而感到訝異。這是由於我們接受社會上有不同生活型態的人在做不同的工作。較詭異的是某些人被相信:他註定如此生活下去。布迪厄看待這個想法的方式是, habitus會將「社會位置」(position)轉換成「社會占有位置」(position-taking), 已經成為社會占有位置的個體可能是無意識的, 至於這個轉換過程應該有什麼合理的解釋?布迪厄的答案也許會認為, 這是一個misrecognition, 我們傾向發展較高品味的生活通常是為了現實的存活需要, 象徵高品味的質被抽離, 剩下的物質生活僅剩利用價值, 也就是某些人區別"低俗"與"精緻"的用途。很不幸的, 這類需求和貝利用得最廣泛的,就屬財富最盛。

利用價值不會幫助社群的進步, 是嗎?布迪厄的解決途徑是採取「場」的轉換, 當某人企圖脫離社會占有位置的方式時, 他需要面對的是從既有的思想和知覺改變他一貫的行動。而普通的改變大概是從外貌的改變而來, 透過感官知覺而建立最後一層的自己, 接下來要獲得第一層的自己, 布迪厄強調, 教育才是最根本的方式。

越美麗的事物, 它能改變的部分就越少, 越愛自己的人同樣, 折衷的去看待自己存活的方式到底應該是什麼樣子?我想, 只能先做到活著這件事而已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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