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信念或是事實並不能成為信念的證成。除非我們能夠找到事實與我們信念證成為真的特殊關係。以羅素的觀點來說,指的是親知事實的概念(the concept of direct acquaintance)。但是,「親知」需要許多爭議性的預設,接著我們要來說明這些預設。
2. 由於,thought或稱為proposition,當做primary的真值負載,因而我們會認為語句可以有真有假。這樣看來,真假值其實是derivative得到的。換言之,語句為真是因為該語句所表達的thought(proposition)為真。這個觀點相當於牽涉心靈哲學中具爭議的觀點:thought是心靈、或自我的非關係性質, thought為真是因為它correspond或者picture到事實, thought為假則是沒有這種correspond關係。而什麼被稱為一個「事實」? 一個事實,意味著thing或是things的各種properties所組成的non-linguistic complex(暫時稱它為「非語言複合物」)。
3. 目前為止,Fumerton欲辯護的觀點是: intentional states(the belief that P, the desire that P, the fear that P)是thought的各種種類。舉例而言,「相信有鬼」和「害怕有鬼」都是「有鬼存在」的thought。而「相信有鬼」為真,表示「相信有鬼」correspond到「有鬼存在的事實」。反之,「相信有鬼」為假表示沒有這種correspond關係。
4. 回到親知理論裡,而根據古典的親知理論,某人擁有非推論證成的意思是,當一個人擁有thought P, 意味著某人直接親知到這個thought P所correspond的事實。可惜的是,古典親知理論只告訴我們,親知的關係指的是某人與things, properties, 事實之間的sui generis關係。這個關係難以說明,根據古典親知理論,親知關係是不可分析的。而Fumerton認為,要理解非推論證成/或說知識的關鍵,在於理解親知這個概念。
5. 親知這個概念事不可分析的,除了說明上的困難以外,我們也會發現,即使是主張親知理論的學者,也會對親知有相當不同的看法。接著我們要說明關於親知理論的一些困難。
6. 舉例來說,假設我用力踹你,然後我問你:你會痛嗎?(我知道很欠揍,不過這就是例子而已。)藉由這個方式讓你產生心靈狀態的變化,也就是產生「痛」,並且使你進一步反省「痛」。並且我們再假設,我為了使你不在意「痛」而一直跟你說話,你會慢慢將注意力放在說話而忘記疼痛。
7. 對於這個思想實驗,哲學家有兩種不同的看法。其一是痛仍然在,只是你忙於對話而沒察覺到;其二是疼痛中止了。如果你同意第一種看法,那麼你可以將親知看成是一個獨立的關係,這個關係就是你和「痛」的關係。雖然這個關係會因為你跟我說話而中止,但一旦你不再與我說話,這個關係便會繼續。
8. 另外,thought會correspond到事實也會有困難。因為大部分的thought若是correspond到事實,它們並沒有任何相似性會成立。例如我可以拍攝巴黎的照片來說明巴黎的某一段景色,但是我對巴黎的想像絕不僅只於相片而已。
9. 看過這些批評以後,下此我們將提供另一個關於親知理論的說明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